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调研澧县未检工作 督导“向阳花”行动落地见效
2026-04-30 16:30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魏安琪 | 点击量:624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魏安琪)

4月29日下午,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、湖南省妇联常委王建平,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党支部书记罗隆军、副秘书长吴雯倩一行,在常德市妇联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唐莹,市妇联家儿部部长李裴嘉,澧县妇联主席黄杰等人的陪同下,来到澧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督导省重点民生实事“向阳花”行动落实情况。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杨仲等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。

调研组一行察看澧县检察院未检工作阵地

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阵地,详细了解了“未爱有澧”未检品牌建设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,重点听取了我院依托检察职能,联动妇联等部门推动“向阳花”行动落地、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、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等工作的汇报。

座谈会现场

王建平对澧县检察院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,联动妇联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。她指出,关心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,澧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家庭教育指导结合紧密,依托“未爱有澧”品牌,通过“督促监护令+家庭教育指导”的模式,精准破解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监护缺失、家庭教育缺位等难题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了司法防线,与省“向阳花”行动的目标高度契合。她强调,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基础,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与妇联的协作联动,进一步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,把“向阳花”行动的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,用更具温度、更有力度的司法保护,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近年来,澧县人民检察院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依托“未爱有澧”品牌,联合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,针对涉罪未成年人、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,通过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、开展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、组织亲子互动活动等方式,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,帮助多个家庭修复亲子关系,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。下一步,澧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,深入落实“向阳花”行动部署,持续深化与妇联的协作配合,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,以更实举措、更强担当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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